2、以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线。 3、实行校考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专业及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和器乐分别划线录取,器乐类考虑乐器种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校考合格分不低于70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4、艺术类9个专业均实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艺术类考生录取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环境设计、绘画专业进校后确定专业方向。 5、外语为英语语种。对考生的照顾政策参照各省(区、市)的标准执行。 6、已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事项 1、**14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14年动画专业11000元/年/人,其它专业6500元/年/人。) 2、在校就读期间,本校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相结合的办法,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