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规范普通高中航空实验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等特色班的招生工作。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航空实验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作为全省提前批次进行网上录取。 凡被省提前批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再参加我市的招生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宏志班、珍珠班、国际班作为市提前批次面向全市录取,除此以外公办高中不得跨区招生。报考宏志班、珍珠班等的考生须符合有关报考要求。 6.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16年,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年度总招生计划**%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各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市中招办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市中招办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各民办高中要运用这一政策,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扩大我市民办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较好地完成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各民办高中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河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及学校招生简章上报市中招办。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市教育局将加大管理和考核力度,对民办高中的办学质量和办学行为等进行考核,同时将跨省辖市招生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于办学思想不端正、招生及办学行为不规范、完不成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学校,将视情节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7.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中招领导小组。实行中招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容量,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搞好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社会的稳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宣传中招的有关政策,特别是要重点宣传招生方式及政策变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改革的理解和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学校要重视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07〕252号)的规定,不准发布虚假信息。市区高(完)中要按照《关于城市区普通高中开展开放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开放活动,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帮助学生做好志愿填报等工作。不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高(完)中、初中一律不得进入生源学校干扰教学秩序,市中招办将印发《招生指南》,供学校宣传和考生填报志愿使用。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服务工作,设立招生服务窗口,公布招生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各初(完)中学校要召开家长会等专题会议,利用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个考生与家长。考生和家长要仔细阅读相关资料,了解政策,慎重选择。 (三)强化引导,理性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时,要充分体现志愿的“自愿性”,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学校和老师不能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家长也不能包办代替,学生志愿填报后,由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和家长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 (四)安全保密,确保万无一失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招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签定安全保密责任书(见附件4),确保师生安全和试题试卷保密。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控,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五)严格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要加强借读生管理,符合借读政策的须按规定程序,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借读,借读按正常学生收费;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转学,确需转学者要符合有关规定。要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严禁学校以国际班的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进一步规范特色班管理并适时进行评估,实行特色班淘汰机制。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落实制度,保证工作圆满顺利 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市教育局将与各学校签订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见附件5),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为了让考生认真学习并全面了解中招政策,遵守中招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与学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从而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附件:1.洛阳市**16年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跨学区承诺书 2.洛阳市**16城市区普通高中及特色班招生批次名单 3.河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申报表 4.洛阳市**16年中招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 5.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16年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 6.洛阳市**16年中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更多关于河南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的河南省中考学习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