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网关于开展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平安首府”、“严打暴恐”、“去极端化”等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将平安创建宣传贯穿始终,实现平安创建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的目标。现将主要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今年宣传的主题是“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法治首府”,通过扎实开展“防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平安首府”创建、加大严打暴恐专项行动等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共建、人人参与、万家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开展“法治首府”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宣传贯彻自治区、市委关于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和法治首府的重大部署,大力宣传和引导各族师生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首府的重大意义。 (二)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宣传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深刻揭露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及本质,教育各族师生认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增强师生与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切实增强反分裂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加大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活动,进一步凝聚各族师生共识,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宣传全市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刻揭露暴恐犯罪和宗教极端思想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性、主动性、积极性;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忠于职守、奋勇出击的战斗精神;宣传各族群众同仇敌忾、奋力反恐的典型事迹,提振信心,鼓舞士气,进一步形成打赢反恐人民战争的强大氛围。 (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宣传在平安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禁毒宣传;广泛开展防盗窃、防小偷小摸、防不法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六)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大力宣传《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和《乌鲁木齐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救助实施办法》,利用电子大屏等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事迹,积极开展“每月一元捐”见义勇为爱心捐助活动。 三、宣传的主要形式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月份,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相关要求,精心策划,以学校为单位,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为重点,以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主线,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力求取得实效。 (二)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等,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识;通过召开班(队)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氛围。 (三)各学校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为契机,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环境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要立足于校园,做到宣传开展在校园,成效体现在校园,内容落实在校园。 (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活动要进行认真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积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各学校要采取不同形式,安排好“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法治首府” 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把“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法治首府” 宣传活动贯穿于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全过程。 (三)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 (四)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将第2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图片资料于5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104室。联系电话:2956090 (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