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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04 15:31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普通高中按先统招后择校的顺序录取新生。统招生录取顺序为:先录第一志愿,再录第二志愿,最后录取择校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学校待本批次所有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方可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择校生,要根据志愿

普通高中按先统招后择校的顺序录取新生。统招生录取顺序为:先录第一志愿,再录第二志愿,最后录取择校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学校待本批次所有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方可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择校生,要根据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数,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2.普通中专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从参加**14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生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市招办将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普通

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五年制”、“3+2”和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3.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录取由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组织。

八、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9.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10.为鼓励我市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初中阶段在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和漯河市“市长奖”的,奖励5分,同时获得两项的不重复奖励。(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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