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za.shangluoedu.cn/: 各位同学及家长: 为了确保**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签订合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合同时间 1.在校生签订合同时间: 8月4日—8月6日,(永乐镇、云盖寺镇、回龙镇、铁厂镇学生) 8月7日—8月8日(青铜镇、东川镇、月河镇、杨泗镇、木王镇学生) 8月11日—8月13日(米粮镇、灵龙镇、大坪镇、张家镇、高峰镇学生) 8月14日—8月15日(柴坪镇、庙沟镇、达仁镇、西口镇、茅坪镇学生) 2.新生签订合同时间(新生需提前报到高校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时间可适当调整 ): 8月18日—8月22日(县中毕业学生) 8月25日—8月27日(二中毕业学生) 8月28日(职中毕业学生) 8月29日(白塔中学毕业学生) 二、签订合同提供的材料 (一)在校大学生签订合同提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份(见要求三); 2.盖章齐全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省内在校生在就读高校领取)或《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外省在校生自己下载,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逐级审核盖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一份(见证人为村委会审核盖章人,证明式样见附件);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仅作助学贷款见证人证明用);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要求: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所填内容必须准确、详细、真实。例如家庭住址等信息一定要细化至镇、村组、门牌号码等。审查单位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 5.学生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 6.高校无助学贷款证明一份(外省在校大学生提供)。 (二)**14年新生签订合同提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份(见要求三);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学生在网上下载,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逐级审核盖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一份(见证人为村委会审核盖章人,证明式样见附件);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仅作助学贷款见证人证明用);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要求: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所填内容必须准确、详细、真实。例如家庭住址等信息一定要细化至镇、村、组和门牌号码等。审查单位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 4.录取通知书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 5.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各一份(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待查)。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要求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事故的时间、地点、成因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应具体、清楚)。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害程度应具体、清楚)。(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