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情
时间:2014-10-10 10:47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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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西中小学教育网:晋教基〔2014〕1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
**14年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西中小学教育网:晋教基〔**14〕1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面落实《细则》,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细则》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工作,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规范操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发挥学籍信息在基础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培训,强化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配备学籍管理员,专门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应用工作。要全面强化管理培训,使学籍管理员准确掌握《细则》的基本内容、建立学籍档案的基本要求、学籍变动管理的操作办法等,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的学籍管理员队伍,确保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应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数据统计、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的科学决策水平和中小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要建立学籍核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细化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 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细则》进行全面解读和广泛宣传,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学籍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使学生家长在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等环节主动配合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录入和变更等工作。
请各市教育局将《细则》及时转发至所属县(市、区)和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执行。各地以往学籍管理中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由各地自行清理规范。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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