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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公路管理局招聘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2015(2)

时间:2015-05-19 09:02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其它证件、证明或身份证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其它证件、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团结、宗教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试题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试卷印刷、阅卷及笔试成绩汇总。
4、笔试加分
参加笔试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面试入闱名单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公布。
7、面试入闱名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根据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由招录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以下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以上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的职位(指驾驶员、电工、炊事员、财务人员、机电维护人员),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倾斜。具体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比例或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报考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喀什公路管理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证明其身份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5、驾驶员需加试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的参考。
6、面试结束后,将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7、总成绩并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时,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岗位人数。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且只复查一次。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1、喀什公路管理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的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喀什公路管理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喀什公路管理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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