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北京体育大学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 ⑴ 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⑵ 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⑴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的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⑷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上午8:30开始)。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4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2。 表3 加试科目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专业学位名称) 代码 加试科目 学术学位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伦理学及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应用心理学 040203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康复医学及运动医学 行政管理 120401 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 运动康复学 0403Z1 理疗学及运动康复技术 专业学位 体育硕士 045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新闻与传播 0552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新闻采访与写作 艺术硕士 1351 中国舞蹈史及舞蹈教育学 3. 报考学术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20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责任编辑:haoxuewa)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wa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