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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14详情(2)

时间:2014-08-18 17:02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山西省**14年设16个考点,分别是中北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大同大学、太原工业学院、工商学院、中医学院、太原市招办、运城地区招办、长治市招办、晋中市招办(以山西省招办网上公布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14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我校报名点只接收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六、初试

(一)**13年12月25日-**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具体通知为准。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三)我校接受推免研究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安排相关事宜。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在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资格;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grs.nuc.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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