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前,学院按省招委的要求公布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乘17、18、**、21、24、31、82、87、38路公共汽车到“南山路东”站下车,沿建新巷往南走**0米即到。 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32355 传真:0971—8232355 电子邮箱:151381393@qq.com(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