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9500元,舞蹈表演、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四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体育学院颁发专业奖学金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山东体育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2232523117 @qq.com
更多关于大学招生简章的山东体育学院高考学习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