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5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kd.net.cn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更多关于大学招生简章的山东科技大学高考学习资讯,请学友加好学网官方微信号haoxueecom,或扫一扫加关注: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