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教务处:jwc.njit.edu.cn/
时间:2015-06-18 11:27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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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教务处网站 http://jwc.njit.edu.cn/ :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教务处关于201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涉及教务处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njit.edu.cn/:
南京工程学院教务网:
教务处关于**1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做好**15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涉及教务处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离校时须将学生证交回学校,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如学生证遗失,需要登报刊登学生证遗失声明。
请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带齐学生证与《离校循环单》于6月15到17日集中到教务科(公共教学组团南馆B**1室)办理离校手续。
若学生证遗失,需到公开发行报纸广告部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学生证的同学,可凭刊登学生证遗失声明的报纸(请不要裁剪)办理,如因报社排版等原因未及时刊登学生证遗失声明也可凭登报收据办理。为了方便学生,教务处联系了南京工程学院校报编辑部,同学们可以就近在学校的校报编辑部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也可以在任何一家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根据在毕业生中进行的调研,有同学反映希望可以保留学生证作为大学生涯的纪念。经教务处研究决定,本着“以生为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宗旨,教务处特意为同学们制作了学生证专用纪念章,内容为"此证注销,仅作留念"。如果有学生需要留存自己的学生证作纪念,请在办理离校循环时主动向经办老师说明,教务处经办老师会当场给学生证加盖纪念章,为同学们的大学生活留下一个美好的纪念。
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毕业生离校时可以凭派遣证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从**14年起教务处增加了新的服务项目,从即日起毕业生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教务科(公共教学组团南馆B**3室)开具《毕业生火车票购票证明》。
办理毕业生离校循环 地点:公共教学组团南馆B**1室
时间:6月15日-17日
联系人:吴老师
办理火车票购票证明 地点:公共教学组团南馆B**3室
时间:6月10日-**日
联系人:徐老师
校报编辑部 地点: 行政南楼2**、22l
时间:6月10日-17日
联系人:张老师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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