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与就业 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按规定修完相应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发给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学院设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奖学金和助学金。与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就业,享受相同的考研、考公务员、报考国家选调生、报名参军等政策。 学院坚持 “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的人才培养方针,强调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创新性、开放性、复合性、多样性。 学院地址:南宁市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邮编:530226 院办电话(传真):0771-5663**2 招办电话(传真) 0771-3**1599 就业办公室电话:0771-4952733(责任编辑:haoxuee) 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