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科 类
吉 林
音乐表演、音乐学
**14/1/3-4
**14/1/5-6
长春大学综合楼A区八楼
艺术文
山 东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
**14/2/11-12
**14/2/14
潍坊会展中心
文理兼招(美术类)
艺术文 (音乐类)
江 西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
**14/2/**-**
**14/2/21
江西科技学院
艺术类
山 西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14/2/14-15
**14/2/17
太原师范学院
艺术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
**14/2/12-13
**14/2/14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河 北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
美术类
**14/2/6-7
**14/2/9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艺术类
非美术类**14/2/7-8
陕 西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14/1/15-16
**14/1/17
西安美术学院
艺术文
河 南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
**14/1/12-13
**14/1/14
中原工学院
文理兼招(美术类)
艺术文 (音乐类)
福 建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14/1/15-16
**14/1/18
福建师范大学
艺术文
贵 州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13/12/29-30
**13/12/31
贵州师范大学
艺术文
广 西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
**14/1/**-21
**14/1/22
广西师范大学
艺术文
八、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14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录取原则为:取得吉林省美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1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考点报名。
2.美术类各专业报名时专业可以兼报,录取时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3.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4.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咨询热线: 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网 址:http://zsb.ccu.edu.cn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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