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动画 戏剧影视导演、绘画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7300;动画6800 ;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0;戏剧影视导演6800;舞蹈表演73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75(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